羅翎云、陳思源(Ryan Chen)
是不是覺得每次想要申請美國專利,可是都被那高昂而且有在去年3月中調漲的規費而放棄了專利的申請?明明有很好的發明,可是卻卡在高昂的費用而在是否申請美國專利這個問題上猶豫不決?不過,雖然美國專利商標局在去年3月中調漲了專利申請的規費,但也開始實施微實體(Micro entity)的相關規定。在申請人的資格部份,你或許有聽過大實體跟小實體,或許你也知道小實體所需支付的規費小於大實體的規費。因此關於微實體,相信大家大概也猜得出來微實體所需支付的規費當然是少於小實體。
先跟大家介紹一下小實體部份,大實體與小實體的其中一種界定標準是在於公司規模之大小,一般擁有500名員工以上為大實體,以下則為小實體。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申請時,大實體與小實體最主要的差別是在於專利申請的相關費用,大實體需要負擔較高的專利相關費用。除了小於500 人以下之公司或企業外,符合小實體定義的身分還包括自然人與學術或研究性質之非營利組織,小實體的相關定義請看下列介紹:
1. 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