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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創國際

陳思源(Ryan Chen)

 

    官方的專利審查龜速,一直是為人所詬病,而且似乎有愈來愈慢的趨勢。尤其是近幾年來,專利的重要性愈來愈受到重視,每年官方所收到的專利申請案的數量也愈來愈多,這又導致審查速度變慢。就以台灣為例,根據官方所公布的資料,發明專利申請案收到第一次審查通知的時間平均是落在15~28個月,而審結的時間則平均是落在18~36個月1。常常有人向我抱怨,等到拿到專利權,市場早就整個都變了,專利證書也就形同壁紙。然而,對於這個現象,難道就沒有解決的方案嗎?

    其實,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現在不少國家的官方機構都推出應對的方法,以增加專利申請案審查的速度。而在台灣,智慧財產局(以下或簡稱為「智慧局」)也有相應的措施,除了增聘審查委員外,還推出了幾種可供申請人選擇以加快其專利申請案的審查機制,分別是:發明專利加速審查、專利審查高速公路計畫(簡稱為PPH)、及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審查作業方案(簡稱為TW-SUPA)。其中,在「發明專利加速審查」這個機制中,即有針對即將進行商品化的專利申請權人提出解決方案。

    根據智慧局所發佈的「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申請人可依據三種事由2提出發明專利加速審查的申請,其中一項事由「為商業上之實施所必要者」可供急於將專利商品化的專利申請權人申請。依據此項事由提出加速審查的申請人,必須先繳納NT$ 4,000元的申請費,而且若發明還未公開則還需繳納NT$ 1,000的提早公開費,同時提供商業上實施必要之相關證明文件,這些相關證明文件例如為:已洽談授權契約、廣告目錄等3

    在「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中,智慧局指出約提出申請後9個月內會發出審查結果通知(包含審查意見通知函或審定書)。但根據智慧局的統計資料,依據此事由所提出的申請,首次審查回復平均時間約為124天,差不多4個月4,相比於一般審查需花15~28個月才能收到首次審查通知,可說是相當快速。因此,對於急於將專利商品化的申請人,可考慮藉由此管道加快其專利申請案的審查速度。

    另外,不少申請人除了申請台灣專利外,還會申請其他國家,如:中國、美國、或日本等,目前台灣和美國及日本間已在試行專利審查高速公路計畫(PPH)的制度。因此,申請人可先用「發明專利加速審查」這個機制取得專利,之後再於美國或日本提出PPH的申請,以早日取得美國或日本的專利權。至於何謂PPH呢?我們留待以後再來說明。

 

備註:

1.  請參照智慧局在網站上所發佈的專利各項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然而根據我的經驗,目前智慧局的處理速度平均上似乎還落後於此時限表所規定的期限。

 

2.  這三種事由分別為:

事由1:外國對應申請案經外國專利局實體審查而核准者

事由2:外國對應申請案經美日歐專利局核發審查意見通知書及檢索報告但尚未審定者

事由3::為商業上之實施所必要者

 

3.  除了授權契約或廣告目錄外,其實還可以使用其他資料作為佐證,例如:訂購單或客戶的簡報等。

 

4.  根據我自己本身的經驗,獲得首次審查回復的時間也從未超過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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