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專利法規變革 (6)
- Jan 14 Tue 2014 11:04
如何減少美國專利申請規費
- Dec 20 Fri 2013 11:12
綠能專利審查只要九個月!!
- Dec 08 Sun 2013 15:51
利用發明與新型專利同時申請以使您的創作得到最佳保護 (下)
- Jul 18 Wed 2012 14:12
淺談台灣現有新式樣與新式樣修法後的差異性
作者:唐基強
摘要
現行專利法自92年2月6日修正公布,93年7月1日施行後,智慧局仍廣納各界意見,也即將有更符合現代產業需求和現今社會的專利法誕生,本篇所要探討的是以現行新式樣和修法後的“設計”做淺顯的比較和探討,因為新式樣的保護重點以外觀的圖樣為主,所以會盡量以圖形的方式來呈現出新舊專利的不同處,以利對專利還沒有那麼熟悉的閱讀大眾也能夠輕易的了解雙方的差異性。
關鍵字
- May 06 Sun 2012 08:15
利用發明與新型專利同時申請以使您的創作得到最佳保護 (上)
陳思源(Ryan Chen)
在不少的國家中,皆存在有新型專利的制度,台灣也不例外。由於新型專利僅需進行形式審查,故可使專利申請權人盡快取得專利權。雖然在向其他人進行警告前需先取得新型技術報告,但整體上的速度仍然會比發明專利的審查速度快上許多。
然而新型專利制度也並非完全沒有缺點,相比於發明專利,新型專利有保護期限較短、救濟管道較缺乏、且無法保護與方法相關的創作等缺點。因此,是否有辦法融合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的優點,以使專利申請權人的權益得到最佳的保護呢?於去年甫通過的專利法(但尚未施行)中,已明文規定專利申請權人可就同一創作同時申請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這樣一來可使專利申請權人享受到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各自的優點。
- Apr 29 Sun 2012 14:40
還未申請專利前可為產品在刊物上做宣傳嗎?